“离开她,你这个无用的人,她是神选中的女人,要用来承接神的子嗣。”白发男孩说道。
“不可能,她是自由的!她生下来,
不是要被什么东西选中的!”达弗林一听勃然大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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厮杀
这些神神怪怪的东西,最是让人厌恶!
你根本没有办法和他们说什么道理,
他们也不会听,他们只有他们所谓的神,所谓的道理,你不听,你就是异端,被排斥只是小事,甚至会被烧死。
“你根本不知道神的伟大,祂是万物时空的统一,祂掌握着宇宙的一切,”白发男孩狂热道,“祂主导着宇宙的命运。”
“祂这样强大,为什么要为难一个可怜的女人?”达弗林冷冷道。
“因为祂太强大,想要散布祂的光辉,必须有一个媒介,不然的话,卑微的生命,是无法承载祂的光辉。”
“你找任何人都行,就是不能找她。”
“这可由不得你。”白发男孩说着,浑身上下,冒出百只眼睛,百条触手,向着达弗林袭来。
达弗林一个翻滚闪开……
“打起来了!”旁边一只百灵鸟啄着瓜子道。
“就是姿势有点丑。”另外一只乌鸦评价道。
“还是老闻偶尔耍的武功好看,又有特效又有声效。”百灵鸟不满道。
“哦。”
两只鸟谈论着,两个人在厮打着。
乏善可陈,你一拳头,我一触手,如果不是场面惊悚猎奇,简直就是街头巷尾的混混斗殴。
如果闻人升看到了,就不会感到意外,这才算什么?
克氏神话里,堂堂邪神子嗣都会被狗咬死。
他们哪会什么好看的格斗招式?
现在这样的战斗场面,已经够大了,还想要啥自行车?
达弗林找到一个机会,抓住三只触手,使出力气,想要将它们扯断。
结果更多的触手,向他缠绕过来。